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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的通知1998年11月23日
· 卡卡是条狗
2008-9-25 16:27:21 阅读(1) 评论(0)
今天去东技术开发区办事,中午顺便到建业城市花园看了一哥们,一两个月都没有见了。见面和亲切,谈了生活、工作。哥们刚得一小子,感觉只有在谈到儿子时,有些兴奋。说起工作,压力很大;生活,压力很大。其实,个哥们拿的月薪已经远远高于一般工薪阶层,但还是感觉到苦闷。问我什么时间买车,一起到西藏去散心。my god!我努力赚钱吧。为了生活,为了西藏。
2008-5-23 11:40:41 阅读(0) 评论(0)
2008-4-18 16:41:15 阅读(1) 评论(0)
越是一门心思地抓你的律师业务,你越是发现你抓不到,越是觉得辛苦。最关键是练好内功,巧妙营销,建立人脉,这样就不断有业务追逐律师。
不仅仅是工作,每个行业都一样,甚至包括生活。
2008-4-17 9:15:14 阅读(1) 评论(0)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 |
| 2007-03-13 |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印发《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的通知 1998年11月23日 豫高法发[1998)64号 各市、地、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处)、分局;郑州各级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处: 新刑法颁布实施以来,因有关条款对犯罪数额、情节等定罪量刑标准缺乏明确的规定,各司法 |
2008-4-16 16:26:19 阅读(3) 评论(0)
2008-4-1 10:47:48 阅读(0) 评论(0)
[案情]:
2006年12月,某拆迁公司受某市京裕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京裕公司)委托对该市老城区教场街指定范围实施拆迁。在具体实施拆迁过程中,因部分被拆迁户未能与该拆迁公司达成协议,导致工期延误。后该拆迁公司的拆迁员胡某决定将居住于被拆迁区域的被拆迁户陈某等户强制搬迁至位于被拆迁区域附近的临时居住房。2007年1月3日上午10时许,胡某私自纠集拆迁工人等数十人,闯入陈某家中,拆卸房屋屋顶,强行将其家具等生活用品搬出。在陈某的家人对强制搬迁进行阻止时,陈某的儿子被打伤,造成鼻骨、肋骨等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被接到报警赶至现场的公安民警制止。被告人胡某作为现场负责人被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
2008-4-1 10:08:17 阅读(0) 评论(0)
记者19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房屋登记办法》将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了《房屋登记办法》。
办法严格遵循《物权法》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内容,调整和完善了登记规则。相比《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了新的内容:
坚持“登记为民”原则,注重可操作性,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登记。如登记依申请而启动,明确登记时限,对登记申请人的告知等方面的规定,均体现了该原则。
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明确了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明确了登记簿的内容和形式。
2008-3-31 20:24:37 阅读(1) 评论(0)
问:我在06年7月和一家广东的单位签了一份五年的合同,当时我的档案和户口都已迁至单位所在地,工作半年以后,我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当时签合同时,还签了一份劳动违约金协议,协议规定,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应付单位违约金,未满一年应付2000元,我只工作了半年,按协议应付单位10000月违约金。在单位半年期间,我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培训,离开后从事的也不是之前从事的工作。我想咨询此违约金协议合法吗?我是否应付给原单位违约金?如果不需要付,但是单位拒绝调出我的档案和户口,我应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
2008-3-31 20:16:57 阅读(0) 评论(0)
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个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单位连续工作了九年,合同马上到期,他没有犯什么错误,现在单位提出停止续签,单位的真实目的是逃脱十年的束缚,单位是否应该给补偿?谢谢!!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因此支付补偿金仅限于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合同到期或劳动者主动辞职,则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8-3-31 20:10:18 阅读(0) 评论(0)
赖账不还,不仅“老赖”最高可以罚款30万或拘留,那些老赖们的“帮凶”,不协助提供“老赖”信息的工商、税务、车管所领导都要面临着拘留!4月1日,新《民事诉讼法》将正式施行。昨日下午(3月27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跃南,一一给读者解析其中亮点。
“老赖”罚款翻10倍
依据旧的《民事诉讼法》,对付“老赖”,个人罚款最高1000元,单位罚款最高3万元,可以说“不痛不痒”;“老赖公司”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甚至可以毫发无伤,因为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一般只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对此,新法加强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力度。新法第104条第一款,将罚款的金额全部扩大10倍,个人罚款最高1万元,